奉贤区首届“贤城好家长”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3 来源:五四学校

各中小学(含中职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关于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奉贤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合力育人工作,提高广大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助力学生新时代新成长,经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文明办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学校,开展“贤城好家长”评选活动。

一、评选意义

创设重视家庭教育的氛围,引导广大家长学习了解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家庭教育知识,总结家庭教育成功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不断丰富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全面提升家校社合力育人工作水平。

二、评选流程

(一)参评对象

奉贤区中小学(含中职校)和幼儿园的学生家长

(二)评选条件

1.思想重视,理念正确。重视子女的家庭教育,有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清晰的培养目标,注重子女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均衡发展。

2.与时俱进,方法科学。自觉学习现代家庭教育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能够根据子女的个性特点,善于选择、运用各种科学、文明、有效的方法教育子女。

3.以身作则,共同成长。注重言传身教,言行一致,把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融入家庭生活,营造和睦和谐的家庭关系、温馨向上的家庭氛围,与子女共同成长。

4.善于沟通,密切协作。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学校相关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关心学校发展并主动建言献策,认真履行家长监督权、评价权、建议权等,是家校社合作的表率。

5.成效明显,示范带动。有家庭教育成功经验,家校共育事迹典型,有特色,可供其他家长学习借鉴,能带动身边家长共同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三)评选组织与申报

1.11月30日前,学校依据评选条件完成初评,并推荐家长参与全区评选原则上各学校按照学生总数千分之三的比例推荐(见附件1)。“贤城好家长”推荐材料(附件2和附件3),书面和电子稿各一份(两者缺一不可),统一送区教育学院家教中心(菜场路1132号3号楼4楼西面第二间),电子文档发至:272839891@qq.com邮箱。邮件名称请注明“XX学校+好家长评审”字样。

2.12月上旬,区级评审。

3.12月中下旬,公布评审结果,颁发荣誉证书。

三、材料要求

1.被推荐的好家长填写《奉贤区“贤城好家长”推荐表》(见附件2),推荐学校签署意见并盖单位章;家长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单位章。

2.被推荐的好家长事迹材料须在1000字左右。材料体现真实性、科学性、可读性,能够反映被推荐家长科学的教育观念、有效的教育方法和家校社良好沟通方面的典型故事。

附件1.《奉贤区首届“贤城好家长”名额分配

2.《奉贤区首届“贤城好家长”推荐表

3.《奉贤区首届“贤城好家长”汇总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上海市奉贤区文明办

上海市奉贤区妇女联合会

                                 20201123日

附件2:

奉贤区首届“贤城好家长”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与孩子关系

孩子姓名

所在学校、班级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1000字左右)

学校意见:

(盖章)

2020年  月  日

家长单位意见:

(盖章)

2020年  月  日

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3:

奉贤区首届“贤城好家长”汇总

(学校填写)

学校

家长姓名

文化程度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五四学校

分享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