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奉贤区五四学校“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21 来源:五四学校

2021年奉贤区五四学校“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方案

根据奉贤区关于开展2021年“市园丁奖、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奖励名额与分配原则

(一)名额

2021年“奉贤区园丁奖”奖励名额为1名。

(二)分配原则

奖励名额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二、评选条件

2021年“奉贤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奉贤区园丁奖”获得者,必须认真执行教育部、市教委“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秉承“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实施绿色评价,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方面有显著成绩,有区级及以上获奖;

2.教学工作中,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发展,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有区级及以上获奖;

3.教育科研中,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以科研促进教学,在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育技术应用、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并积极推广运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率作出显著成绩,有区级及以上获奖;

4.教育管理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环境建设、服务师生等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在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科学提升和内涵发展上有突出成绩,有区级及以上获奖。

三、评选原则以及办法

(一)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园丁奖评选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不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二)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目的和要求,公开奖励名额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增强透明度,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三)根据评选条件,采取工会小组推荐互荐的方法推出候选人(单位党政正职由区教育局直接推荐)。候选人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校务会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教代会听取候选人事迹进行等额民主评议(得票数应不低于代表数的2/3),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人选,并提交组织推荐意见和群众意见的书面记录材料上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四)“奉贤区园丁奖”获得者应从市教委、区教育局的单项奖及相应的称号获得者中产生。对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确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特别是在师德和职业道德方面起到表率和楷模的人员也可破格参评,如需破格(不可破5年的教育工作年限),但须报教育局核定。

四、评选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邱玲

副组长:胡龙弟

成员:张建中、杨洁、朱志燕

、评选工作几点说明

(一)按照市中小幼教师奖励基金会的宗旨和奖励先进的目的,园丁奖评选要坚持广泛性与代表性相结合,更要注重先进性,使评选奖励更好地发挥发扬先进、激励广大教师的作用,促进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着重推荐在落实课程教材改革任务、实施素质教育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教育教学取得明显成效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2019年获市、区园丁奖的人员若再参加本次评选申报,必须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四)市、区园丁奖中:有关正职领导评选推荐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监察科)负责

、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5月20日:校园网公布评选方案,召开工会小组会议;

5月21日:各工会小组根据条件推荐组内、组外优秀教师各一名;各工会小组把汇总名单提交校务办。

5月24日:校务班子广泛听取候选人意见并民主集中确定推荐人选;

5月26日:中午十二点召开教代会进行等额民主评议;

5月26日-5月31日:校园网公示;

5月31日下午:上报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人力资源部

上海市奉贤区五四学校

     20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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