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 优秀教案”征集
发布时间:2020-07-27 来源:五四学校

教案设计样表

 

学校名称:(盖章)  上海市奉贤区五四学校        学科:  道德与法治                 

课题名称:   预防犯罪                                            

设计教师: 薄建美

手机号码:15000736973

教学对象:(填年级)八年级学生

课时:1课时

一、教学内容分析(简要说明课题、学习内容、这节课的价值

本课题是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教材第二单元第五课第二框题内容,是第五课的教学重点之一,是对学生进行尊法守法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本框题的学习,引导学生初步了解刑法学的犯罪和刑罚两个重要内容,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对学生健康成长意义重大。

二、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感受法律的尊严,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之人;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治观念,防微杜渐。

过程方法和能力目标:通过阅读、案例分析等教学活动学习犯罪、刑罚等法律法规内容,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活动的能力;通过对比分析、案例教学等活动逐步形成分辨是非、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等;

知识目标:了解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刑罚的种类;知道犯罪的危害性,懂得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三、学情分析

   八年级的学生正值青春期,开始有主见,但往往又很片面;法治观念尚未牢固树立,很容易受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渴望表现自己,又不能很好的约束自己等种种原因容易导致某些不良行为的产生。如果不及时提高认识,进行纠正,就有可能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因此帮助学生认识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树立法不可违的信念,反省自身行为,远离不良行为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教学策略选择与设计(说明本课题设计的基本理念、主要采用的教学与活动策略

法治教育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之一的法治意识是其他素养的必要前提和必然要求。法治意识教育就是要求要求学生能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案例分析法和情景研讨法等课堂活动的开展,切实落实核心素养,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五、教学重点及难点(须简要说明确定重点和难点的依据

  教学重点: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依据:青春期学生情绪易冲动、思考问题片面等心理特点和法治观念不清晰、不牢固等因素,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意义重大,所以为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了解罪与非罪的界限,提高法治意识。

依据:青少年社会阅历尚浅,对犯罪等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对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行为辨识能力不强,对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缺乏科学的评价,教学中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案例分析等教学活动加以突破。

六、教学过程教学环节、师生活动、教学设计意图,一般为2000字以内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课堂导入  上海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

(内容见附件1

上述案例对你有什么启示?

结论:要增强法律意识,学法、知法、懂法,有效预防犯罪。出示课题:预防犯罪

 

讲授新课

(教师课前复印《刑法》第144、第264、第238条内容发给学生,课堂上通过多媒体呈现)

图片一展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内容见附件2

结论:杂碎汽车玻璃偷窃他人财物以上行为属于盗窃罪

图片二展示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内容见附件2

结论: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地沟油的行为属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图片三展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

(内容见附件2

结论:为索要债务拘禁他人行为属于非法拘禁罪

教师:我国刑法对盗窃、非法拘禁他人等四百多种犯罪行为分别规定了刑罚。结合以上学习内容:

说说我国刑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

(一)了解罪与罚

1、刑法的作用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

教师在学生交流的基础上总结:

 

 

 

 

 

归纳小结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

触犯的法律法规不同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多媒体展示:《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

(内容见附件2

2、犯罪及其基本特征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

学生活动三:阅读教材第54页,回答:

什么是刑罚?

列表分析刑罚处罚有哪些种类?

3、刑罚及其种类。

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试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刑罚的种类

主刑

附加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主刑只能单独使用,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

多媒体展示:上海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判决书

(内容见附件3

提问:上述案例中,法院的判决书中处罚措施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多媒体展示图片:2014-2019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内容见附件4

提问:图片反映的情况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有什么警示?

(二)加强自我防范

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

 

 

 

 

 

 

 

 

 

 

教师: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正做了明确的规定,给我们划清了是非的界限,标示了生活的“雷区”。

   教师:结合日常教学中发现的学生的不良言行补充教学。

   小结:加强自我防范,一要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二是从小事做起,防患于未然。

 

名言感悟:“行善而安之,则善日进;有过而安之,则恶日积”  

--------《论语古注集笺》

           

课堂小结:学生交流本堂课收获

          教师寄语: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认真尊法学法懂法守法,从身边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拓展作业

课下完成以“预防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小报

学生阅读案例,思考并回答问题

 

学生阅读教材第52页“运用你的经验”分组分析图片,结合《刑法》规定,分析图片中行为的性质,发言交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学生发言

交流

 

 

学生阅读教材第53页“探究与分享”

试对比分析上述行为。

你还能举出类似的例子吗?

学生进行对比分析并发言交流

 

 

 

 

 

 

 

 

 

 

 

 

 

 

 

 

 

 

 

 

 

 

 

 

 

 

学生回答:

有期徒刑六年6个月是主刑,罚金5万元是附加刑。

 

 

 

 

 

学生活动四:教材第55页“探究与分享”,绘制陈某行为和思想上走上犯罪道路的轨迹图,分析陈某滑入犯罪深渊的原因是什么?

 

在班内交流

 

 

 

学生阅读教材第56页“相关链接”,进行自我反思,查找我们身边有哪些不良行为并交流。

 

讨论:青少年日常应怎样加强自我防范?

以真实案例导入课堂,激发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积极性,感悟违反刑罚的严重后果

 

通过小组合作学习,初步感知刑罚在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的作用;初步了解刑罚处罚措施,为本堂课后面内容的学习奠定知识基础;小组合作学习有利于提高学习质量和效率,培养学生团队合作意识和能力。

 

对比分析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不同,加深学生对犯罪概念的理解;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生通过案例判决书的判断分析,进一步加深学生对刑罚种类的认识。

 

这部分内容以学生阅读和和教师讲解为主,教学过程中会扣课堂前面学习的刑事犯罪案例,丰富学生对刑罚处罚措施的感性认识,增强学生对刑法的敬畏感,提高学生法治意识。

 

深入分析陈某从品学兼优到违法犯罪的思想行为轨迹图,引导学生感悟“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提高防微杜渐的意识和自觉性。

阅读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关于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正,提醒学生反思自己的言行,提高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

 

七、板书设计(本节课的主板书

 

 

 

 

 

 

八、学校推荐意见200字以内

     了解了法律是人们的行为底线。同时针对学生的认真规律,教师设计了一个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此案例的设置能让学生明确,很多犯罪都是由一些不良的习惯演变而来的。不良习惯往往是犯罪的先兆。从而让学生能有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           

 

 

 

附件1

上海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

蒋某因家庭矛盾,为发泄不满,将手机、平板电脑、水果刀等物品从14楼高处扔下,造成三辆轿车受到不同程度损坏。2019112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蒋某因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附件2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附件3:(源自网络)

 

附件4:(源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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